电子达人E路通 积分换券时尚购
——2015年个人电子银行积分换礼活动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参与建行山东省分行2014年个人电子银行积分换礼活动,请您仔细阅读下列活动内容和申领细则后,再进行礼品申领:
一、活动时间
积分时间:2015年全年累计积分
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月15日
兑换周期:两个月一次(如9、10月,11、12月)
礼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2016年1月下旬发放上个兑换周期客户登记兑换的电子券。
二、积分规则
1.基本积分:
2015年1月1日起,建行山东分行客户(不含青岛地区签约客户)通过个人网银、手机银行、个人短信金融服务办理指定交易按以下规则统计基本积分:
序号
交易类型
办理渠道
积分规则
封顶分值
1
跨行、异地转账
个人网银
手机银行
个人短信
150分/笔 + 单笔交易额*0.005
每渠道分别按月封顶50000分
2
代理缴费
个人网银
手机银行
个人短信
微信银行
150分/笔(100元≤交易额)
每渠道分别按月封顶20000分
100分/笔(20元≤交易额<100元)
3
网上支付
个人网银
手机银行
150分/笔(交易额≥500元)
每渠道分别按月封顶20000分、按日封顶2000分
50分/笔(10元≤交易额<500元)
4
投资理财(基金、账户金、CTS、理财产品、外汇买卖)
个人网银
手机银行
微信银行
100分/笔(交易额≥500元) + 单笔交易额*0.001
每渠道分别按月封顶20000分
5
同城转账、信用卡还款
个人网银
手机银行
个人短信
50分/笔(交易额≥100元) + 单笔交易额*0.001
每渠道分别按月封顶20000分、按日封顶1000分
※ 微信银行交易积分统计入个人网银积分中,不作为单独渠道统计积分和封顶分值。
※ 基金、账户金、外汇买卖业务仅限实时交易统计积分。
※ 结算通账户转账、“建行学生惠”专用账户与亲亲账户间转账交易统计入同城转账、信用卡还款类交易。
2.奖励积分:
(1)2014年剩余个人电子银行积分折半计入2015年电子银行积分中;
(2)2015年一季度,办理上述交易积分双倍统计,封顶分值翻倍;
(3)2015年9-12月个人网银投资理财类交易及手机银行交易按计三倍积分!
(4)2015年手机银行交易达到4笔、交易类型包含2类的客户,一次性奖励3000分;
(5)2015年通过个人网银和手机银行均办理过上述指定交易,且交易量之和达到12笔的新签约客户,一次性奖励5000分。
三、礼品兑换流程
1. 礼品查询
2. 积分兑换申请
温馨提示:“积分换礼网上申请”只是客户申请兑换个人电子银行积分礼品的登记渠道,客户登记成功不等同于客户积分足够、礼品兑换成功。请客户提交礼品兑换申请前,确认个人积分是否达到礼品兑换分值,以免礼品兑换失败。
3.礼品领取
手机话费:直接充值至客户登记的手机号。
善融商务电子券: 请通过以下流程查询领取成功兑换的电子券编号和验证码,凭电子券编号和验证码可向任一善融商务个人商城账户充值使用。
四、活动说明:
1. 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50万分以上礼品每位客户每年仅限兑换两份。
2. 每位客户每个兑换周期(两个月)限兑换一次礼品;申领表中“礼品1”、“礼品2”均可登记选择兑换。
3. 如客户多次登记提交积分换礼申领表,则我行以每个兑换周期(两个月)客户最后一次提交的申领表为准。
4. 兑换礼品范围仅限本人积分。如客户提交的申领表中选择兑换超出可用积分的活动礼品,我行将不予兑换。
5. 登记兑换礼品时,请在申领单中准确填写个人网银或手机银行签约手机号,否则礼品无法发放成功。
6. 本次活动发放的善融商务电子券为定向券,充值后可在善融商务个人商城指定商户购物抵现。
五、重要声明:
1.电子银行积分仅适用于本规则范围,在兑换取得礼品之前并不构成客户的资产,未经中国建设银行同意,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它回馈方式。
2.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保留对积分规则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修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积分累计计算、礼品及兑换标准),并经过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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