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手机银行积分换礼活动规则
一、活动内容:凡是建行辽宁分行(不含大连)个人手机银行签约客户,均可使用本人2015年度的手机银行积分兑换不超过两件的心仪礼品。
本次活动最低兑换分值为6000分,可兑换礼品以网站最新公布为准,先到先得,兑完为止。
二、活动时间:
积分累计:2015年6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礼品申请:2015年7月1日—2016年1月31日
三、活动细则:
1.申领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申领结束后,2015年手机银行积分统一清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2.申领对象:2015年辽宁分行(不含大连)个人手机银行签约客户,非签约客户需到建行网点办理签约后参与换礼活动。
3.申领流程
①积分查询:登录建行辽宁分行网站(www.ccb.com/ln)→便捷服务“手机银行积分换礼”→积分查询→显示积分信息,“证件号码”处请输入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如最后一位如为X,请输入小写x,积分数据定期更新,数据更新时间以系统所显示的截止日期为准。
②礼品申请:点击“积分换礼网上申请,系统反显姓名和证件号码,核对无误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手机话费充值卡信息;“兑奖地址”填写本人名下手机银行签约账号后四位,如兑换实物礼品还需填写详细邮寄地址),输入兑换的积分礼品信息,输入附加码点击“确认”,系统提示申请成功。
③后台审核:客户申请成功后进入银行后台审核阶段,针对可用积分不足、未填写银行卡号后四位、超过当年礼品申请份数、申请礼品库存不足等情况将不予兑换,也不会扣减客户可用积分,客户可随时再次提交申请。
④礼品发放:在礼品申请期间客户可随时申请,对于同一客户当月多次符合积分换礼条件的申请,以最后一次申请为准。
手机话费充值卡信息通过短信发送至客户网上申领礼品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手机话费充值卡需在有效期内充值,逾期不予更换;实物礼品邮寄至客户填写的指定兑奖地址,25万积分分值(含)以上礼品由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营业网点领取。
⑤积分扣减:礼品发放后,我行按客户成功申请礼品对应分值扣减“可用积分”。
四、申领需注意事项:
1.礼品申领单的“兑奖地址”填写本人名下手机银行签约账号后四位,如兑换实物礼品还需填写详细邮寄地址,否则不予兑换。
2.对于同一客户当月多次符合积分换礼条件的申请,以最后一次申请为准。
3.每位客户年内可成功兑换不超过两件的心仪礼品。
4.兑换礼品所需“可用积分”分值应小于或等于本人可兑换积分,否则不予兑换。
5.积分可兑换礼品以网站最新公布为准,所有积分礼品先到先得,兑完为止。
6.积分换礼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积分过期作废。
五、手机银行计分规则
通过手机银行发生的如下账务类交易作为积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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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易种类 |
交易说明 |
计分规则 |
月封顶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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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转账类 |
发生手续费类转账:手机银行跨行转账(加急) |
每笔200分(金额>=5000元)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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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笔50分 (金额<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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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手续费类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向企业转账、本地转账、CTS转账、信用卡还款、定活互转等 |
每笔20分(金额>=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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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笔10分(金额<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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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缴费类 |
包括水、电、煤气、电话费等费用的缴纳 |
每笔50分(金额>=10元)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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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支付类 |
包括手机银行支付、手机帐号支付 |
每笔50分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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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资理财类 |
包括基金、债券、账户金、外汇买卖、理财产品等 |
每笔100分(金额>=1万元)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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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笔20分(1000元<=金额<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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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笔10分(金额< 1000元) |
注:1.未发生手续费的系统内异地转账、跨行转账、向企业转账等交易按本地转账计算积分。
2.基金、账户金、外汇买卖交易以当日实际成交为准(挂单成功而最终未成交交易无效)。
3.如发现恶意套取电子银行积分情况,建行有权对该客户积分进行调整。
六、相关定义
手机银行积分:指根据个人手机银行积分规则和阶段性积分奖励规则,对我行手机银行签约客户累积的个人手机银行积分分值,包括交易积分、奖励积分、可用积分。
交易积分:指根据个人手机银行积分规则,对手机银行签约客户通过手机银行渠道办理指定账务类交易累计的积分分值;
奖励积分:指根据建行阶段性营销活动规则给予的积分奖励分值。
可用积分:指客户可用于兑换积分礼品的积分分值,也称可兑换积分。客户兑换礼品后,根据兑换礼品所需的积分分值扣减该积分。
可用积分=交易积分+奖励积分-已兑换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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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银行积分换礼活动后台审核结果(16年1月申请).xls | |